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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2 上海市宜川中学校园文化专项活动的管理办法
   来源:宜川中学

上海市宜川中学校园文化专项活动的管理办法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聚焦青少年。而校园文化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校团委以专项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345学生月末才艺展示、年度法国文化周等文化专项活动),以强化“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应以培养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目标相符的“宜学 宜时 宜人”的新时代宜川学子为学育人根本方向,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特制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增强青年学生“四个意识”,坚定其“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基于青少年学生特点,开展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特色创新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青年学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新思想入脑入心,育人工作落细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校园文化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文化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开展,促进校园文化繁荣。

第二条 学校的专项文化活动在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下、校团委的组织下进行,党总支宣传部履行对全校校园文化活动的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的职能,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党总支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好校园文化活动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校园文化活动,必须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把思想性与娱乐性、艺术性与普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群众性,突出高品位。

 

第二章 校园文化活动管理

第四条 开展文化专题活动,如艺术节、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作学术报告或演讲、邀请文化艺术团体来校演出,必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前提下举行。主办单位或联系部门必须事先将活动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组织办法、具体负责人等报送校团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五条  举办专项文化活动,主题必须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情趣高尚,要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不健康的内容。

第六条 专项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部负责,应提前做好相关事项的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  非全校性的学生文体活动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校性的学生文体活动由学生发展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教职员工文体活动由工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文体活动中,属文艺类的活动由团委负责业务指导;体育类的活动由体育教研组负责业务指导。

第八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面向学生作报告、办讲座,应事先向党总支负责人报批,经审批后方可举行。

第九条  校园专题文化活动的文字和用语规范。凡在学校各种宣传文化载体上出现的文字,必须做到准确规范、文理通顺,不允许出现任何不规范的简写字。

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