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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4-3基于实证 机制创新
   来源:宜川中学

    学校科研工作以新一轮“十三五规划”为指导,以“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以“第二轮中小幼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项目”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立足点,有效开展研训一体的科研活动,并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2019年,进一步夯实科研常规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要成绩。首先完善制度建设,提供教师科研保障。在上学期制订的《宜川中学校级课题申报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本学期将在课题申报的渠道、课题经费的申请与使用、科研成果的奖励上继续进行制度探索,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努力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继续加强宣传造势,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平台宣传推介我校科研动态,扩大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影响力。坚持挖亮点,炼特色,科研领路,任务驱动,做好教师的分层培养。建立课题论文成果推广机制,引导教师做真实的研究,对接市、区各类评比,开展各类校级评比,加强对教师的正面引导。促进基于微微课程开发,基于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核心素养,促进有效课堂变革。

第三,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在课题引领下的“设计、论证、再设计、基于实证的完善、再论证、提炼总结”的校本科研运行方式和内在机制,力争提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科研规范意识,将已有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服务教育教学,进一步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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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项制度——宜川中学教科研室主任职责

    学校教科研主任作为学校科研工作的带头人,应全力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办事,依据学校办学规划及全面提高师生素质的目标,主持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中、长期目标;并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提高自身教科研水平,为学校教科研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出主意、想办法、搞调查、做实验、写总结、出成果,也要为学校的发展出点子、提方案、供材料、当参谋,为各组室的教科研工作出思路、供信息,为不断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而努力工作。

一、组织科研

1.组织、协调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科研室和教工群体三结合的科研队伍。

2.负责制定学校的“科研规划”及每学期的“教科研工作计划”,并做好每阶段的“教科研工作小结”。

3.负责国家级、市、区级课题的推荐、申报、立项工作,与区教科研室一起完成课题的论证,及整个研究过程中的课题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校级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并承担对这些课题的管理、监督、评比与推广等责任。

5.协助校长主持学校科研成果评审组的工作,完善评审规范,负责做好每年度的校级科研先进个人及有关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工作。

6.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意识,做好全体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

7.推荐、组织教师参加上海市和普陀区的职务培训,组织学校的校本研修工作。

8.主管学校教科研的常规工作,做到每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质量,有发展,有创新。

二、传递信息

1.组织科研室人员不断收集各类教育信息,不断提高信息资料的整理、管理能力。

2.组织科研室人员不断把高质量的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3.组织科研室人员做好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及提供资料的服务工作。

4.策划每年“科研年会”研讨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理论,每学期开设有关教育理论、教育信息、教育改革等方面的讲座。

5.负责“宜川中学网页”中有关教育科研部分内容的增、删、改等工作。

6.加强校内、外的交流,积极参加上海市各高中学以教科研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不断介绍校外优秀科研成果。

三、推广成果

1.主持做好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发表及交流工作。

2.发现优秀科研人才,做好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各项制度——宜川中学教育科研校级课题管理条例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全面育人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本着“科研兴师、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原则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教育科研与师资培训相结合”的科研方针,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规范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题申请和立项程序

1学校课题发布的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区发布课题立项通知后。

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学校每年颁布《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名。每一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承担一项研究课题。凡已承担研究课题尚未完成,或到期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主持负责人,一般不再申请新课题。已成功申报区级以上课题的教师不能以同一课题或雷同课题申报学校课题。每人原则上允许承担两个课题(一项主持,一项参加)

3、对于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人都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对于45周岁以下的中学高级教师,要积极承担课题研究。 

4、 教师依据《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确立适合自己研究的课题,完成课题设计,填写《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报科研室。

5、 科研室对上报的研究课题申请人资格及填表内容进行核实,然后组织三名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教研组长、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分管科研的校长、科研室主任进行立题论证,对申报的课题进行整体平衡,确定理论价值、实践意义较高,课题组力量较强,预期效果较好的课题,作为校级课题

6、 学校每年在已经立项的课题中遴选出优秀课题申报区、市级以上课题。

第二条 课题实施与管理

1、凡经学校批准立项的课题,先由学校科研室统一编号,然后在20天内与课题负责人签订立项书,双方就课题实施和应承担的责任各自作出保证。

2、学校科研室每学期组织一次课题中期检查,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同时根据需要对有关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查。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积极接受检查,做好中期总结,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和给予必要的处理。

3、经批准后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修改研究内容、进度、技术指标和变更研究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校级课题报校教育发展研究室审批。未报告或已报告而未经批准的各课题组不得随意自行修改或变更研究计划。

4、为提高科研能力,学校定期邀请教育教学科研专家来校指导。

第三条 课题结题

1、  课题研究终结时,课题负责人应整理好相关研究资料,并填写《课题结题登

记表》,向校科研室提出鉴定申请。校科研室组织三名以上(含三名)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教研组长、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分管科研的校长、科研室主任进行结题鉴定,并及时将课题结题材料整理存档。

2、  课题结题原则上要完成“五个一”:一份结题报告、一份研究案例、一份心得体会、一堂研究公开课、一次学习成果交流展示。

3、 对因客观因素确定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计划结题期限前3个月提出申请报告,经考核审查后由校教育发展研究室审批。一个课题只能申请延期一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课题推广

1、学校定期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评比活动。对于优秀成果,学校将派课题负责人参加各级研讨会交流学习。

2、学校定期举办科研论坛,或利用教工大会的契机,推广优秀课题研究成果。

3、设立课题推广研究项目,与课题研究享受同等待遇。

4、拟创办学校科研专刊,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供交流平台,并积极向区、市有关刊物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 正式立项的校级课题,学校提供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类型

研究时限

       经费支持

校个人课题

一年

500

校一般课题

一年

1000

校重点课题

两年

5000

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研究资料、复印资料、召开小型研讨会议等。课题立项时下达一半经费,通过课题鉴定后下达其余经费。

(2) 凡按期较好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的负责人,可优选申报新课题。

(3) 对在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对教育教学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个人,由校教育发展研究室向学校提供情况,作为评优、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

(4)  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的课题组,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 处罚

(1) 未按立项书和科研计划要求正常开展课题研究,校教育发展研究室对课题负责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冻结其科研经费,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新课题。

(2)  对在研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或违反政策规定,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给予批评直至报请学校给予处分。